根据国家卫计委颁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相关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该奖惩办法制定修订用时8个月,先后征询了医院纪委委员、德高望重老专家、科室主任护士长、职能部门等的意见和建议四个章节,7千余字。经2017年第45次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本办法充分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紧密结合医院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严格公正地实施对营造规范执业、崇德向善环境,对于弘扬医学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行风建设,都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