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流程:(1)准备申报门诊特殊疾病的本院参保人员先到我院门诊医保接待室查看门诊特殊疾病的诊断标准,按标准核对自己的病情,如符合标准到曾就诊医院复印与申报疾病相关的住院病历,并保存好与申报病种相关的检查和化验材料备用。(2)省医保局将首先对参保人员的病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审,对于初审合格人员有资格参加省医保局组织的认定体检。(3)由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医院进行认定体检,认定体检结束后十个工作日,由单位代办员到省医保局查看结果,对通过认定的参保人员领取门诊特殊疾病手册(工本费5元),持此手册就医购药。
初审的收费:(1)门诊特殊疾病初审收费为每人300元 (2)心电、透视、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这五种本应收费的常规检查不再收费。其他检查另行收费。(3)初审的所有费用均由参保人员自行支付,省医保局不予报销。
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