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按照国家人社部"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并逐步由对医院机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逐步建立准入和运出制度。"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实际,结合兄弟城市的做法,我们起草了《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医师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医保管理部门及临床医师进行广泛讨论,并将讨论的意见于2011年10月15日前将反馈给医保中心医疗监督科。
联系人:吴冰 联系电话:84871951 邮箱:w777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