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全面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内涵,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护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以期达到“零差错事故”,实现把我院建设成为省内服务最佳医院的工作目标,经2015年1月27日第五次院长办公会及第二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设立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疗安全奖、无投诉奖,并制定《医疗安全奖评审办法》及《无投诉奖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医疗安全奖评审办法
2.无投诉奖评审办法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附件1:
医疗安全奖评审办法
一、为了提高临床科室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每年度进行全院临床科室医疗安全奖的评审。
二、评审范围
有床位的临床科室及麻醉科参加医疗安全奖评审。
三、评审原则
(一)鉴于医疗纠纷具有延迟性、持续性的特点,计算当年处理的医疗纠纷数、赔偿数及医疗事故数(包括往年入院及往年纠纷持续处理至评审年度的纠纷),以评审当年经过处理的医疗纠纷为准(一起纠纷计算一次)。
(二)具体标准
1.年度发生医疗纠纷并且有医疗赔付的取消评审资格;
2.年度发生三起以上投诉的科室取消评审资格,但经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医方确无责任的无理投诉或非科室原因的药物不良反应或后勤保障原因引起的除外。
3.医疗安全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各奖项标准
特等奖:连续四年无投诉、无纠纷并且为高风险科室可获特等奖;
一等奖:90分以上;
二等奖:80分以上;
三等奖:70分以上。
四、评审评分计算方法
去除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科室后,按照科室风险、经济指标及医疗指标给予评分。
(一)科室风险系数划分
按风险分为三类:
一类:脑外科、胸外科肺部病区、胸外科食管病区、结直肠外科、胃肠外科、肝胆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妇科、ICU、麻醉科,风险系数2.0;
二类:头颈外科甲状腺病区、头颈外科鼻咽喉病区、乳腺外科、介入科,风险系数1.8;
三类:肿瘤内科、放疗科、妇放科,风险系数1.5。
(二)评分计算:总分数100分,风险评分占60分,人均结余评分占20分,人均结余增长率占10分,人均出院人数占10分。
人均结余系数= 1+(1-参与评审科室人均结余排名名次)/参与评审科室数
人均结余增长率系数= 1+(1-参与评审科室人均结余增长率排名名次)/参与评审科室数
人均出院人数系数= 1+(1-参与评审科室人均出院人数排名名次)/参与评审科室数
总分= 风险评分×科室风险系数+20×人均结余系数+10×人均结余增长率系数+10×人均出院人数系数
五、评审周期及奖励金额
本奖项评比周期为每年一评。
奖励金额:特等奖:十万元;一等奖:五万元;二等奖:三万元;三等奖:二万元。
六、医院成立医疗安全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医疗安全奖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附件2:
无投诉奖评审办法
一、为了提高医技科室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每年度进行全院医技科室无投诉奖的评审。
二、评审范围
医院医技科室。
三、评审原则
根据医技科室特点,评审以科室风险程度、被投诉情况(含医疗纠纷、服务投诉)、人均结余、临床科室满意度为评审依据。
(一)由于医疗纠纷具有延迟性、持续性的特点,计算当年处理的医疗纠纷数、赔偿数及医疗事故数(包括往年入院及往年纠纷持续处理至评审当年的患者),以评审当年经过处理的医疗纠纷为准。
(二)具体标准
1.年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赔付的取消评审资格;
2.年度发生三起以上投诉的科室取消评审资格,但经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医方确无责任的无理投诉或非科室原因引起的投诉除外。
3.无投诉奖设立一、二等奖。
4.奖项分值
一等奖:90分以上;
二等奖:80分以上。
四、评审评分计算方法
去除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科室后,按科室风险程度、人均结余、人均结余增长率、临床科室满意度计算评分。
1.科室风险系数划分
按风险分为二类:
一类:腔镜室、超声科、病理科、影像科,风险系数2.0;
二类:药学部、心肺功能检查室、检验科、放射物理科、输血科、手术室、放疗技术中心、PET-CT、核医学科,风险系数1.5。
2.评分计算:
总分数100分,风险评分占60分,人均结余评分占10分,人均结余增长率占10分,临床科室评分20分。
人均结余系数= 1+(1-参与评审科室人均结余排名名次)/参与评审科室数
人均结余增长率系数= 1+(1-参与评审科室人均结余增长率排名名次)/参与评审科室数
人均出院人数系数= 1+(1-参与评审科室人均出院人数排名名次)/参与评审科室数
总分= 30×科室风险系数+10×人均结余系数+10×人均结余增长率系数+20×临床科室评价/100
连续三年无投诉无医疗纠纷、无医疗赔偿的科室,酌情增加5%—10%的奖励。
四、评审周期及奖励金额
本奖项评比周期为每年一评。
奖励金额:一等奖:一至三万元(科室人数20人以下的一万元,科室人数21人至40人二万元,科室人数41人以上的三万元);二等奖:五千至二万元(科室人数20人以下的五千元,科室人数21人至40人一万元,科室人数41人以上的二万元)。
五、医院成立无投诉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无投诉奖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