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患者朋友们:
大家好!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给予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公立医疗机构是党和政府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是医务工作者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 的主阵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是全体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
长期以来,由于受风俗习惯、人情世故,甚至极个别人员“勒 卡索要”等原因形成的传统陋习“红包”问题,已成为诟病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声誉和形象的污染源,是横亘在社会与行业间、医患间的芒刺,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我们坚决纠正、下大力气整治。
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严肃行业纪律,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对无论被动还是主动收取患者“红包”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严厉处罚。
为此,诚挚地希望广大患者朋友们,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护为您治疗疾病的医生、护士岗位职责安全,请大家不要送“红包”;不送“红包”,医务人员也会尽心竭力为您做好医疗救治 工作。同时,请大家监督,如发现某些工作人员通过暗示、索要、勒卡等方式向您收取“红包”的,请您及时向医院主管部门反映,我们会在确保您隐私前提下严肃查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营造清正廉洁、友好和谐、优质高效的就医环境而不懈努力!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