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试验方案编号
SYS6002-001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尿路上皮癌,食管癌,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头颈鳞癌等)
•试验药物
SYS6002(注射用重组抗人Nectin-4单克隆抗体-MMAE偶联药物)
•受试病种
晚期实体瘤(尿路上皮癌,食管癌,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头颈鳞癌等)
•病理类型
肿瘤组织Nectin-4表达阳性[基于中心实验室的免疫组织化学(IHC)检测],尿路上皮癌无病理要求
•靶点
Nectin-4靶点
•治疗方案
采用静脉滴注给药,Q3W,21天为1个治疗周期。首次输注时长60±10min,如首次用药后未发生输注相关反应,其后的每次输注可缩短至约30min±5min。
•主要研究者
郑桐森
•科室
肿瘤I期临床研究病房
二、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2. 病理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无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
3. 能够提供保存或新鲜肿瘤组织,且肿瘤组织Nectin-4表达阳性[基于中心实验室的免疫组织化学(IHC)检测],尿路上皮癌患者不限定Nectin-4表达状态,但需提供肿瘤组织;
4.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排除标准
1. 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软脑膜转移。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包括有症状(既往或新发)和无症状(既往或新发)但需要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如果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仅限于幕上和/或小脑(即无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转移)并已经接受过局部治疗,并且神经系统症状能够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至少2周达到稳定,且不需要接受激素治疗或者接受≤ 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则可以参加研究;
2. 既往接受过含MMAE毒素的Nectin-4 ADC药物治疗;
3. 可能妨碍患者参加研究的任何严重和/或未经控制的并存疾病: (1)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Fridericia法校正QT间期>480ms(Fridericia公式:QTcF=QT/RR0.33,RR=60/心率);
2)有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架桥外科病史;
3)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I级及以上心力衰竭;筛选期检查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2)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1)HbA1C ≥ 8%;
2)有活动性角膜炎和角膜溃疡者;
3)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存在≥2级神经病变;
4)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移植史;
三、研究团队
研究者:房彧、王云萱
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房彧
联系方式:1360480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