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塞米注射液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规格为2ml,生产厂家为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盐酸甲氧氯普胺即胃复安为无色液体,规格为1ml,生产厂家为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为证明两者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我们进行如下实验。实验所用呋塞米每只原装2ml,胃复安为1ml,均经卫生药检合格,将呋塞米原液与胃复安原液直接混合,立即出现白色浑浊,并有少许的块状结晶。24小时后,仍无变化,摇动后出现白色浑浊液体,久置后浑浊块状结晶体沉淀于瓶体内。实验结果证明两者间存在配伍禁忌,不能直接连续输注,如临床上联合治疗时,两种药物间应隔一组液体或用生理盐水进行冲管后输注,以免发生配伍禁忌,减少医源性损伤,防止治疗护理时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