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和教研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评聘各级职称均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评聘副教授以下职称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经过考核,并获得通过。
3、评聘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要进行业务和外语考核,并获得通过。
4、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以下评价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出现教学事故或两次以上教学差错,延迟1年或1年以上申报。
二、必备条件
(一)医学学科教授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前2条为必备项)
1、主讲一门以上课程的全部内容,完成规定的授课时数,学生和督导的教师授课质量评价优秀。
2、第一(或责任)作者发表本专业SCI收录研究论著2篇,或第一(或责任)作者发表SCI收录本专业研究论著1篇及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研究论著3篇。
3、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经费合计6万元,或横向合作课题,经费合计1 0万元。
4、获国家级成果(有效名次);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
5、参编普通教育本科、研究生的高水平教材,包括教育部、卫生部规划教材,或学校教材委员会同意编写,、由高等教育9科学、人民卫生、人民、协和医科大学和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的有5所以上国内知名院校参加编写的本科协编教材。
6、年均授课学时数达到本学科教师年均学时数120%以上,并主持1项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家级教学论文3篇。
7、获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成果转化,为学校创造显著经济效益(200万元)。
(二)医学学科副教授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前2条为必备项)
l、主讲一门以上课程的全部内容,完成规定的授课时数,学生和督导的教师授课质量评价优良。
2、第一(或责任)作者发表本专业SCI收录研究论著1篇。
3、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厅局级科研课题2项,或横向合作课题,经费合计6万元。
4、获省部级成果一等奖(有效名次)、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前2名;或获厅局级成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
5、参编普通教育专科或成人教育专科、专升本以上的教育部、卫生部规划教材,或学校教材委员会同意编写,由高等教育、科学、人民卫生、人民、协和医科大学和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的有5所以上国内知名院校参加编写的专科以上协编教材。
6、年均授课学时数达到本学科教师年均学时数120%以上,并主持1项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家级教学论文1篇和省级教学论文2篇。
7、获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成果转化,为学校创造明显经济效益(100万元)。
说明:
一、教育科研课题
1、教育部教育课题、国家规划教育课题列为国家级课题。
2、教育厅新世纪教改工程课题、省规划教育课题、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中的教育课题列为省级课题;中华医学会、中国高教学会等国家专业委员会教育课题按省级课题。
二、教学成果
1、教育部教学成果为国家级成果。
2、教育厅教学成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学成果、省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中的教学成果为省级成果;中华医学会、中国高教学会等国家专业委员会成果为省级成果。
三、视听教材
中标卫生部视听或CAI教材,且出版发行,第一作者与卫生部规划教材参编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