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哈尔滨医科大学创新科学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创新基金包括:
1.医学临床青年科学研究专项,资助经费3万元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资助经费1万元。
创新基金申报不设申报指南,选题研究内容申请者应结合学校科研发展的要求和学校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鼓励学科交叉。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哈尔滨医科大学创新科学研究基金实施方案》,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院在职教职员工。
2.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医学临床青年科学研究专项申请人2016年1月1日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2016年1月1日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
(3)无各级各类超期未结题项目。
三、申报与评审
1. 申请者须如实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创新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代码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代码填写。申请内容不可涉密,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各科室申报人员请于5月5日11:00之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吕俊丽、赵子光 办公电话:86298115
科技学术部附件:
1.《哈尔滨医科大学创新科学研究基金实施方案》
2.科技类标书
3.人文类标书
4.《人文类参照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