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征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需上报的材料
1、近五年发表的SCI论文(见附件);
2、近五年承担的国家级课题(见附件);
3、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见附件);
4、在国家学术团体兼职情况(见附件);
5、上述各类成果的佐证材料。
三、有关要求
1.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由于此项工作实行限项申报,根据学校要求,各单位允许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数量≤2人,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3.每位申报人需结合自身科研经历与业绩制作PPT,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截止时间:9月19日 ,把相关材料报送到科技学术部,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5.联系人:赵子光、刘志佳
6.附件
关于开展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