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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简介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黑龙江省肿瘤医院、哈医大三院)始建于1972年,是黑龙江省唯一集肿瘤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占地面积20.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3488张,年门诊量103万人次、出院16万人次、手术5.3万例。拥有57个临床科室、21个医技科室、15个教研室、8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以及省内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筛查肿瘤最专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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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的通知

作者:医学科学院办公室   来源:   发表时间 :2016-10-13    浏览次数:   

各科室: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8号)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医科院办公室现将“精准医学”等14个重点专项(与医学相关的有6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组织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其中1个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二、 申请资格要求

1、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三. 项目申报时间

1、申报项目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网络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8:00至11月16日17:00。

2、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如有符合条件并且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医科院办公室。

3、联系人:刘凤玉、于玺文

4、联系电话: 86692296、86624142

附件:

2017年“精准医学”、“重大慢病”重点专项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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