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发资384号)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被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第一批的六个试点专项之一。“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按照面向转化、夯实基础、突破瓶颈、实现引领的思路,以增强我国干细胞转化应用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聚焦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和瓶颈性关键技术,争取在优势重点领域取得科学理论和核心技术的原创性突破,推动干细胞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的转化,整体提升我国干细胞及转化医学领域技术水平。
结合“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2016年拟优先支持20个研究方向,每个方向原则上支持一个项目。此外,设立青年科学家专题,指南中标“*”的研究方向同时受理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申请,拟择优立项10个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总体资格要求
1、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对于部分试点专项设立的青年项目,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或青年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6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二、项目组织要求
1、项目应根据考核指标提出明确、可考核的预期目标。基础研究类方向应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的原创性突破;转化应用类方向应整合基础研究、关键技术、临床转化的优势队伍。
2、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参加人员人均资助强度应在40万元/年以上。
3、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3个,承担单位不超过4个,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应是课题负责人之一。项目参加人员不超过15人,其中,主要学术骨干(PI)不超过8人。
4、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不设课题,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人员不超过3人,其中,主要学术骨干(PI)不超过2人。
5、相关研究工作须遵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规范、有序开展。(详见附件3)。
三. 项目申报时间
1、申报项目需在30日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建议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00至12月15日17:00。
2、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如有符合条件并且有意向申报的科室,请于12月1日前联系科技学术部。
3、联系人:赵子光、吕俊丽
4、联系电话: 86298115
附件下载: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