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及大庆校区
为与各部门、各地方共建、共用、共享国家科技专家库,全面支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等国家科技管理工作,服务行业、地方科技管理和产业发展,近期,科技部办公厅将组织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医科院办公室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新增专家推荐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二、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 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 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 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三、程序及要求
1.根据入库专家标准与条件,有申报意向的专家请与医科院办公室联系,由医科院办公室自行创建专家账号并发放。
2.曾经参与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在库专家,账号由科技部信息中心通过短信、邮件通知统一发放。
3.专家收到账号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http://expert.most.cn),充实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管理员。
4.请各位专家5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5.今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请各位专家对填写的信息认真核对,高度负责。
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凤玉、于玺文
联系电话:86692296、8662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