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等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二)复试(面试)工作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复试(面试)过程规范管理,采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仅限无统一笔试情况)”的“三随机”工作原则。
(四)有直系亲属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面试)各环节工作。
二、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学院复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负责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和组织面试等工作。各学科成立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监督和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各类申诉进行调查复议等。
三、复试(面试)工作
(一)面试名单
按学校实际下发的各学科合格生源名单组织面试。
(二)考核方式
第一志愿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三)考核内容与分数
一志愿线下面试和调剂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见附件1。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考生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的,不能被一志愿录取。
(四)同等学力加试
此类考生面试后还须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笔试,医学门类加试科目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每门科目1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每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考风考纪
考生到考场以后手机一律关机,将手机上交,禁止考生在考场内接打电话,禁止考生将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报到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我院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具体报到信息详见附件2。
四、监督申诉
加强面试巡查监督,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如考生对面试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如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面试申诉电话:0451-86630322、0451-86298108。
五、录取工作
请各位考生及时在哈医大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查看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六、调剂工作
按照学校调剂工作通知要求进行相关调剂工作。
本细则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如与国家、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考核内容试题数量和分值
2.考生报到信息和报到路线图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报到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