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近期,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黑龙江神志医院部分出院结算病历进行了审核,同时对所涉及的住院患者开展了回访工作,回访发现该院存在患者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总额远远超过上传至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的数据的情况。进一步核实发现,患者徐某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该院共为其提供了两张结算票据,其中一张为市医保住院结算单,与上传至我中心的结算金额相符,另一张为"黑龙江省医疗费住院结算收据",内容包括中药费、治疗费、处置费、床位费等,共计一万一千多元,核对此票据附带的费用明细发现,该笔费用中,除部分项目为统筹支付项目外,大部分费用为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项目。逐一核实抽调的其他病历,也存在上述问题。
黑龙江神志医院未按规定将出院患者医疗费用全额录入医疗保险费用明细、虚假上传医疗结算费用、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令患者自费的行为违反了《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及《哈尔滨市医疗、工伤、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该院的违规行为作如下处理:
(一)暂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资格并限期整改,建议由行政部门对其定点资格重新审定;
(二)对该院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三)对该院上述行为涉及的违规金额,按照《服务协议》、《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扣款处理,扣除相应考核分数并与10%考核资金挂钩。
望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作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自觉约束服务行为,共同促进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