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中青年教师特殊评审高级职务的相关规定,学校对《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中青年教师特殊评审高级职务的试行办法》(哈医人字〔2009〕30号)进行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副高级
教学、医疗工作业绩明显,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3.0以上两篇或影响因子合计15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晋升副高级职务: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项;
2.在成果转化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二、正高级
(一)教学、医疗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晋升正高级职务:
1.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5.0以上两篇或影响因子合计20以上,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10以上;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两项;
4.在成果转化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果上市并为学校创造明显效益者。
(二)教学、医疗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前二年晋升正高级职务:
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15以上;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10以上,并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项;
3.在成果转化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果上市并为学校创造较大效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