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06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在哈市行政区域内转化、推广应用的科学技术成果,或市属单位与国内外合作的科技成果。
2、具有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主持(组织)鉴定或验收的、具有国家认定(新药、医疗器械、发明专利)证书并在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项目,经验收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按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凡推荐的科技成果必须是在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2月末期间完成,并符合申报范围及条件和《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
2、推荐的软科学成果,必须鉴定一年以上,并有采纳应用的证明;推荐的理论研究科技成果必须(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一年以上,并有被引用或收录的证明。
三、申报方法
申报材料分为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 由于现在系统暂未开放,无法网上填写推荐书,请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者先行准备下列材料:
(一)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研制报告;专著、论文;鉴定证书(或新药证书、审定证书、发明专利证书)、查新报告、用户意见、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证书等附件的扫描文件。
(二)相关纸质附件材料(A4纸不超过20页)。
研制报告;专著、论文;鉴定证书或新药证书、审定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用户意见(原件加盖公章,最多3个不同的用户);专利(实用新型或外外观设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报材料具体时间待定,有意者请在科研科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