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住培工作,保证住培质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将于6月18日~7月10日对各省卫生计生委及培训基地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为使各培训基地了解评估相关要求,做好迎检准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主要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见附件三),评估各住培基地培训组织实施工作的质量与效果,内容包括:培训基地基本条件、培训管理、质量控制、保障措施等方面,重点将对各住培基地的组织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招录、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相关教学活动、师资带教能力以及经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式
主要采取各培训基地自评与国家专家组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培训基地需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对住培工作开展全面自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在各培训基地自评的基础上,国家专家组随机抽取培训基地进行现场评估。评估专家组结合各基地上报的自评报告,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座谈、教师及培训对象访谈、教学质量测量等方式对培训基地进行综合评分。
三、日程安排
1、培训基地自评(6月9日~6月15日)
由各培训基地对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交省住培管理办公室。
2、省级评估(6月16日~6月17日)
省卫生计生委结合各基地自评报告内容,组织专家对部分培训基地进行现场评估指导。
3、国家评估(6月18日~7月10日)
中国医师协会结合省卫生计生委书面报告、培训基地自评报告,组织专家对随机抽取的培训基地进行现场评估。
四、相关要求
1、要求各培训基地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并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规范住培各项工作。应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要求各培训基地认真研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并对照4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38项三级指标的标准及要求,认真对本基地及协同单位的住培工作开展全面自评,逐项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有效整改。
3、要求各培训基地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应围绕评估指标关注点,重点突出核心指标内容,全面总结住培工作开展以来的各项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自评报告内容应翔实可靠,相关数据及内容必须有支撑材料。自评报告要求3000~5000字,上报前需由培训基地主管领导审核。省卫生计生委审核通过后,6月18日前上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线平台。
4、相关材料上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培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井伟 联系电话:0452-2663422,邮箱地址:hljgpbgs@163.com。
附件:
1、《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的通知》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方案》
3、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用于培训基地)》
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