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意向人选于2月9日前报到科技学术部
电话:89298116
一、 有关条件与要求
2018年度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采取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其中,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是指由黑龙江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以往确定的各市地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学)会、联合会,部分中直单位;专家提名是指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或提名人提名(提名人是指省内部分高等院校的校长、主管科研的副校长,中直科研院(所)长,我省历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第一完成人,提名的项目仅限于自然科学奖,且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一)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6年2月28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2月28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6年2月28日前),并且,原则上应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提名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2017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如果是2017年度经省科技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提名须间隔一年。
(二)提名项目要求
二、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黑政办规〔2017〕70号)的精神,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条件与要求
2018年度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采取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其中,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是指由黑龙江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以往确定的各市地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学)会、联合会,部分中直单位;专家提名是指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或提名人提名(提名人是指省内部分高等院校的校长、主管科研的副校长,中直科研院(所)长,我省历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第一完成人,提名的项目仅限于自然科学奖,且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一)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6年2月28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2月28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6年2月28日前),并且,原则上应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提名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2017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如果是2017年度经省科技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提名须间隔一年。
(二)提名项目要求
1.提名项目需在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219.147.168.102:8081),认真填写《2018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自行在“word”下编制表格或下载空白表格填报无效。省科技奖励相关的文件、提名工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说明等均可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2.为发挥科技奖励成果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黑龙江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在科技奖励评审过程中,择优筛选一批应用型科技奖励成果进行发布推介”的要求,2018年度申报省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类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在认真填写《提名书》的基础上,还必须填写《参展成果登记表》并提供参展照片(具体要求详见《参展成果登记表》)。《参展成果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完毕后,连同照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3.省科技厅在省科技奖励评审期间,将梳理筛选一批2018年度申报的省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类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进行展览展示和发布对接,届时各提名单位及申报单位要给予积极配合。同时,省科技厅还将根据项目参展、发布对接及在省内产业化和成立公司情况,作为其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因素之一。
(三)申报单位要求
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提名材料真实可靠。如遇弄虚作假,一经提名单位、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同时,要做好申报省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类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的《参展成果登记表》和照片、产品实物(模型)报送工作。
(四)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要求
1.各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需按要求做好省科技奖提名工作,对所提名项目的全部内容严格把关,认真负责,保证提名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如遇弄虚作假,一经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查实后,将追究相关责任。
2.各提名单位要严格按分配的提名限额数量,通过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名奖励项目。对因审查所提名项目不严格导致出现问题的提名单位,将减少提名限额数量,问题严重的将取消其提名资格。
二、网上提名时间及报送时间
1.项目网上提名时间为2018年3月1日9:00时至3月20日17:00时。
2.《参展成果登记表》和照片统一发送至hljkjhz@163.com邮箱,报送时间为2018年3月1日9:00时至3月20日17:00时。
3.产品实物(模型)统一报送至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哈尔滨科技创新城科技大厦),报送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9:00时至3月27日17:00时。
三、提名项目材料报送
1.《提名书》必须从申报系统中直接打印,与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作为原件的一份在右上角注明“原件”。同时,需填写《产业化运行情况表》的奖励项目,在申报系统中直接打印后,以附件的形式与《提名书》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产业化运行情况表》不受装订总页数限制。为减少材料的篇幅,书面版《提名书》和附件(除提供的原件外)必须双面打印和复印。
2.提名奖励项目的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要符合《提名书》各奖类的填写要求。提名奖励项目要求提供的《应用证明》、《院士/提名人提名意见》必须使用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制作的表样。
3.请各提名单位务必于3月27日17:00时前将提名项目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提名项目汇总表一份(盖章),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省科技厅成果处613房间)。
四、联系方式
1.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32807、13100800937
2.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业务咨询电话:0451-82621220、82628506
3.《参展成果登记表》和照片、产品实物(模型)报送联系单位: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 系 人:潘大海
联系电话:0451-51920922、1868684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