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时间紧急,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3月2 日(明天)早上八点半,将ppt(六分钟)、推荐书电子版及纸件送至科技学术部310,逾期不候!!!
邮箱:kyk609@163.com,86298116
注意事项:
1、行审不合格的材料不退回、不上会。各级各类课题负责人有延期课题未结题者,请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延期手续,未提供延期证明者不能参评。入选者年龄需在38周岁(含)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生日在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PPT内容:学习工作简历\获奖励情况\获基金项目资助情况\发表论文、专著、专利的情况\候选人先进事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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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办法
为了鼓励全校科技工作者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奖励在科研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青年科技人才,加速我校科技进步,促进科研工作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体条件:
1、科研专业能力强,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在学科中有一定的影响,为科研工作甘于奉献;
2、在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发表文章、出版著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38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评审当年的1月1日未满38周岁)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每年年底评选一次,采取单位推荐和学校评选相结合原则;
3、每单位推荐2名,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出10名。
三、奖励办法
1、向获奖者颁发相应奖项的荣誉证书;
2、青年科技人才奖每人奖励1万元,奖励津贴由各经济独立单位承担,非经济独立单位奖励津贴由学校承担。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