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寒假休假两周,其中一周为春节假期七天,2月9日(除夕)至15日(初六)休息。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另一周按医院可享受寒假人员的规定进行休假。各科室做好寒假休假及值班人员安排:
1、机关科室于2月6日—2月19日集中休或2013年6月30日前轮休完毕。
2、临床医技科室于6月30日前,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安排科室人员轮休完毕。
三、门诊、临床及医技科室于2月14日(初五)开始正常工作,医务部、护理部、医保办、病案室、统计室、办公室、信息中心、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安排值班人员。
四、放假期间请各科室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好四防安全工作,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五、 总值班人员、医疗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制度,及时交接班,坚守岗位,遇有重大事件及时报告。
六、放假期间病房医生要严格执行查房制度,各科主任保持通讯畅通,如离开哈市请按科主任请假制度办理。
七、各科将值班表于1月31日前报院长办公室。
行政总值班电话:86298101(值班室) 18745765716(移 动)
医疗总值班电话:86298201(值班室)
祝:全院员工春节愉快,万事如意!
附:以下人员不享受寒假:
1、 本科以下人员(含本科)来院工作不满三年,硕士来院工作不满一年; (不含校内调动及引进人才)
2、 留用人员,读博、读研脱产学习人员;
3、 外出劳务、停薪留职人员回院工作不满三年;
4、 哺乳假休满半年,不享受一年的寒暑假。
5、 2012年下半年旷工、旷职三天以上,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事假累计超过十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