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弘扬广大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促进医院文明建设,强化“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树立追求卓越,创造健康的服务理念,在全院营造一种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氛围。医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最佳文明科室、最佳文明个人的活动。对在全年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1、评选范围:
⑴最佳文明科室:在全院参与文明创建的科室中评选。
⑵最佳文明个人:在全院参与文明创建的职工中评选。
2、名额:
全院共评选出6个最佳文明科室,10名最佳文明个人。
二、评选办法
以科室为单位,组织职工进行充分酝酿,面向全院,评选出最佳文明科室和最佳文明个人,评选名额小于或等于应选名额有效。评选结果于11月8日前报医院精神文明办公室。
三、评选条件
(一)、最佳文明科室:
1、全面贯彻执行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
2、把文明建设工作纳入科室工作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注重“以病人为中心”为宗旨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的教育;
4、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纠正不正之风工作中,成绩显著;
5、科室整体素质高、服务好,社会及患者反响较好;
6、无重大事故;
7、发扬团队精神,为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带来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最佳文明个人:
1、模范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
2、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能自觉地抵制商业贿赂及不正之风,并得到职工的认可和患者的好评。
3、树立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把“以病人为中心”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4、努力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有奉献精神。服务作风科学、严谨,服务效果好。
5、有主人翁精神,能够团结协作,发扬团队精神。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