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住院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医院制定本制度。
一、对所有来诊患者均要进行身份识别,相关工作人员有责任依据患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在各种医疗文书、收款依据上准确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
二、无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的患者,接诊医师要求患者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年龄等;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患者要在病历上注明原因,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四、进行介入或有创诊疗前,施术者要亲自与患者(或患者亲属)面对面沟通,并把沟通内容简明扼要记录在病历上。
五、医院要求各科对无法有效沟通(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新生儿等患者)及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建立使用“腕带”标识牌,作为住院患者的识别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要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上的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六、“腕带”牌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床号、住院号 、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由病房的值班护士负责填写。
七、要求所有重症监护室、急诊抢救室、分娩室(新生儿)、新生儿病房、所有进入手术室患者以及所有处于昏迷状态的患者均要佩带“腕带”牌,以便身份核对识别。
八、“腕带”牌上填写的患者信息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九、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之间的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