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做好我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
1.申报时间:2013年3月1日
包括:申请人网上报名,打印、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项目范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单位的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西南北欧地区)。
3.申报程序: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在线申报http://www.csc.edu.cn/,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同时打印《申请表》。
4.申请材料: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单位的申请)提交两份(原件)纸质申请材料、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仍需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及提交份数请见项目指南。
纸质申请材料审核整理后,务必于3月1日之前报送院办。
二、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
1.受理时间:2013年3月1日
包括:申请人网上报名,打印、提交申请材料
2.申报程序: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在线申报(http://www.csc.edu.cn/),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同时打印《申请表》。
3.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两份)。
三、2013年选派工作需注意和强调的几个问题
1. 2013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2.2013年起,外语合格条件做出新的调整,增设对雅思、托福考试成绩的认可。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3. 推选科室应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并在单位推荐意见里予以说明,对其出国研修工作要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单位推荐表要加盖学校公章。
4.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的留学国别和留学期限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和期限确定,一经确定,不再更改。2013年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15年12月31日,留学资格逾期自动取消。
5.地方合作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其他项目不可兼报。
请各科室认真组织本年度国家公派留学申报工作,工作中如有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院办联系。
查看各项目要求和选派办法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联系人:张圆圆 院长办公室
电话:86298666 15945173288
Email: zhangyuanyuan999@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