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科):
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2011]08号)文件转发给各单位。请各科室认真阅读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按要求认真审核申报项目材料。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项目除网上申报材料同时还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打印稿一份)。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申报新项目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
二、请注意按照申请表中的内容要求详细填写,不要有空项。“申报单位”处填写所在学院名称,例如:“哈尔滨医科大学第X临床医学院”。
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内容要反应本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但项目题目不建议写成XXXX新技术、新理论、新进展)。为提高获批率,请在申报新项目前参考往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批目录,分析比较本单位项目内容的特点,在申报项目时尽量体现本单位本领域的学科优势。项目申报、评审、公布等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
四、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天安排学时数最多6小时。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要求不超过6期(次)。培训对象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医药卫生工作者。
五、如果有科室单独向学术团体如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中华医师协会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转交一份申报表复印件,以便学校存档备案,统一管理。
六、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1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经核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于2012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七、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在2012年拟继续举办,在申报时只需网上填写并打印《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并同教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见附件3)、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一起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如果备案项目已经连续备案举办两年则不能再申报备案项目,只能按照新项目重新申报。被批准的备案项目和新审批的项目均作为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八、项目材料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管理部。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7日。
联系人:陈玉英 李晓丽
联系电话:86298711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附件3: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与反馈系统登陆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