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寒假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我院寒假放假两周(包括春节假期一周)。
二、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做好寒假休假安排,临床医技科室寒假于六月末轮休完毕,行政管理部门寒假在春节假前一周和后一周轮休完毕。
三、 以下人员无寒假及留岗费
1、来院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不含校内调动);
2、外出劳务和停薪留职人员2008年后回院工作的;
3、2008年后留校或聘用的管理岗位人员;
4、2008年后留校或聘用的临床医技岗位人员,无教师资格证且不在教学岗位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5、定向攻读博士、硕士人员脱产期间;
6、2010年下半年事假累计超过14天,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无寒假及留岗费;
7、寒假期间休产假、哺乳假者,无寒假留岗费;
8、寒假期间不在岗的外出进修人员;
9、留用人员无寒假及留岗费。
四、员工休探亲假的需安排在寒假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