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医教字〔2010〕50号
各院系部处办、图书馆、地病中心、大庆校区:
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文件《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职员和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政管理人员)及以往没有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青年教师均要参加培训。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高等学校教师参加由黑龙江省教育厅2009年组织的教师资格培训并取得全省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能力》合格证书者,申请参加教师岗前培训时可视为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能力并合格。
以往参加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考试不合格者,今年需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以往未参加教学实践或教学实践成绩不合格者,需要参加今年学校组织的教学实践。
二、培训课程安排:
培训分为两部分: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任何一部分成绩不合格均不发放岗前培训结业证书。
(一)集中培训部分
集中培训在我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规定的地点参加学习,修满规定的学时数,可以参加全省组织的考试。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完成以下课程:
1. 高等教育学(含现代教育技术初级培训) 80学时
2. 高等教育心理学 80学时
3. 教师职业能力 80学时
4.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40学时
5. 高等教育法规 40学时
(二)校内培训
集中培训结束后进行校内培训。包括专题讲座和教学实践等。
各学院在省、学校培训的基础上,如果安排了院内岗前培训,请将培训简况报学校教务处。
岗前培训结束后,学校将召开总结会,奖励“教学实践优秀奖”获得者并观摩教学。
集中培训、校内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培训学费:
参加培训人员按省教育厅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培训费每人340元,书费每科20元,共5科。参加补考者需交补考费每科70元。
四、组织管理:
(一)各单位要重视岗前培训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要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学习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文件《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的文件要求。
(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学校将严格考勤和管理,未参加集中学习,或学习时间未达到规定时数三分之二者,视为培训不合格,不能参加全省统考和申请岗前合格证。学员参加每一科的集中学习情况和上交作业列入该科考核内容,并纳入该科课程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集中学习期间的出勤占总成绩20%,作业占总成绩10%,全省统考成绩占成绩70%,三项之和为该科的总成绩。集中培训过程中,一门课缺课达到三分之一的学员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校内培训根据学员的出席情况、学习态度、考核成绩等评价指标,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总体评价,考试与考核结果作为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依据之一。在理论考试中出现违纪或作弊行为者,学校将根据其严重程度给予延期一年晋升职称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两次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者,学校将其退回校人才交流中心。
(三)各单位在接受培训人员中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2010年6月25日至7月5日21:00为教师个人在网上报名时间,请各单位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www.hljgszx.co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提交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一寸白底,宽295、高413像素,大小在512KB之内)。7月6日教务处将生成报名序号返回各学院,各学院将与网上提交照片同一底板的一寸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和报名序号)、《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见附件)及培训费和书费于7月10日前上交学校教务处。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能力”三门课程者,需交学位证书(或教师资格证)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大庆校区的岗前培训工作由大庆校区按学校的要求自行安排,培训结束时将岗前培训总结报学校。
有关我省岗前培训工作的内容、安排和要求可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www.hljgszx.com)浏览。
附件: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