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医大文件及结合医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我院寒假、暑假放假时间及发放留岗费的有关规定。
1、暑假一周,7月中旬,临床医技科室根据科室工作情况在12月1日前安排轮休;管理科室集中一周休假;
2、寒假二周(包括春节假期一周),临床医技科室根据科室工作情况在5月1日前安排轮休;管理科室集中一周休假;
3、当年留校及当年调入人员(不含校内调动及引进人才)一年内不享受寒暑假,不发放留岗费;
4、2008年后外出劳务、停薪留职回院工作不享受寒暑假,留用人员不享受寒暑假,不发放留岗费;
5、2008年后留校或聘用的管理人员不享有寒暑假,不发放留岗费。
6、2008年后留校或聘用制员工,不在教学岗位承担教学任务的,不享有寒暑假,不发放留岗费;
7、读博、读研脱产学习期间不发放留岗费;
8、上半年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4天,不享受暑假及留岗费;下半年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4天,不享受寒假及留岗费。
9、休哺乳假,如在1月1日后上班,不享受当年寒、暑假及留岗费,7月1日后上班不享受暑假、留岗费及下年度寒假、留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