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我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一年,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等工作取得了累累硕果。各项医疗指标大幅提高,以信息网络技术为平台的电子病案运行提高医疗工作效率、获得七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跨跃性突破、教学和管理工作井然有序、医疗环境高雅温馨舒适、绿色生态院区生机盎然、荣获黑龙江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激励全院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广大员工共同分享医院的发展硕果,决定发放院长基金2000元、精神文明标兵奖两项奖励。
应具备以下发放条件:
1、2009年全年在岗工作员工(含聘用、延聘、返聘、留用人员);
2、2009年出满勤,且来院工作满三年,发放全额院长基金和精神文明标兵奖;2009年出满勤,来院工作满一年但不到三年的,发放院长基金和精神文明标兵奖各50%;
3、2009年在国内外进修学习者,发放院长基金和精神文明标兵奖各50%;
4、2009年病事假一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在岗工作月份发放院长基金和精神文明标兵奖;
5、医疗、护理岗位需持有执业资格证书;
6、参加院内组织和各类培训,培训学分合格者;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