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科室主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医科大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关于加强论坛等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抓源头、抓审批、抓场地”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以下简称“讲座等活动”)审批流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审批责任人
各主办科室的主管领导为审批第一责任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鼓励开展学术活动,各级审批责任人要严把政治关,切实做到“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
二、审批流程
1. 主办科室举办“讲座等活动”前要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审批表》,按照表格的要求详细填写好后,须经科室主任同意,并由科室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再报党委宣传部审核,经党委副书记审批后方可举行。其中,涉及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举办“讲座等活动”,须经主管学生工作和团委工作的领导审定同意,再报党委宣传部审核,经党委副书记审批后方可举行;涉及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者参加的“讲座等活动”,须经负责外事工作领导同意,再报党委宣传部审核,经党委副书记审批后方可举行。
2.审批手续一式2份,1份用于借用场地,并由主办单位存档;1份由党委宣传部备案。
3.申请被批准后,主办科室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换内容、时间、地点、听众范围和人数。对于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及时向原审批领导或部门通报,经同意后举办。主讲人、主题或主办部门有变化的,需重新申办。主办科室负责对“讲座等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造成重大负面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无法挽回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并追究主办科室和审批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