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哈尔滨医科大学委员会文件
哈医团发﹝2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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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强化“十佳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在广大青年思想道德教育中的载体作用,我校各级团组织按照学校党委和学校团委的要求,组织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平凡的岗位无私奉献,勤奋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学校团委决定于近期评选表彰哈医大第九届“十佳青年岗位能手”及2016-2017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十佳青年岗位能手:
凡积极参加青年岗位能手和争先创优活动,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哈医大在职青年职工,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青年文明号:
集体人数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负责人。
二、推荐条件
十佳青年岗位能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刻苦学习,钻研业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操作技能。
3、岗位工作安全、优质、高效,工作业绩显著。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和带领其他青年共同提高岗位技能水平,示范作用突出。
5、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好成绩,有创新成果并得到推广应用。
6、已获得本单位青年岗位能手或先进工作者优先。
青年文明号:
1、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2、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工作业绩在本部门(专业)、同类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3、团组织健全, 青年工作富有活力, 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显著,团的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活动生动有形、社会反响良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本职工作、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集体在2016年-2017年期间,曾发生社会恶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推报。
三、推荐申报的时间、程序与考评
l、推荐申报的截止时间为 11月30日。
2、推荐申报程序: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做好推荐、考核、审查、申报工作。
3、评审考核: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申报材料和本人的实际情况组织评审,从中择优评选,并对候选人、集体上报的事迹材料、奖励证书进行审核工作,按时间上报学校团委,学校团委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全校教职员工中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十佳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是我校共青团树立青年典型推动学校发展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积极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加强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推荐材料。
2、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填写《哈医大第九届“十佳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和《2016-2017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表中事迹简介一栏是专家评审的主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要认真填写,为专家评审提供明确有效的事迹情况依据。一式一份并附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学校团委。
3、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推荐、表彰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弘扬十九大精神,积极宣传青年岗位能手的先进事迹,树立典范,营造氛围,以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十佳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开展,培养更多的合格医学人才,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报送材料地址:哈医大主楼一楼126室,团委
电子邮箱:hmuxtw@163.com
联系电话:0451-86663049
联 系 人:王 曦 马文超 姜 欢
附件:
1、哈医大第九届“十佳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2、哈医大第九届“十佳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3、2016-2017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16-2017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