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按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从业人员素养,解决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医院决定开展全员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并将其列入教育培训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自2013年7月1日——2013年10月中旬,为期100天。
二、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
医院办公网络将登载各类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见附件),科室组织集中学习,有记录。
(二)自我学习
建立个人学习笔记,有体会。
(三)讲座交流
将按照有关章节内容,布置有关管理部门组织讲座或交流稿件,分别择日安排进行。
三、学习内容
各类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组织好落实,履行好主任、护士长职责,把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学以致用,提升水平
通过系列学习,要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规范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予以体现,提升个人素养,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满意度。
五、学习考核
(一)检查学习记录及笔记,进行责任考核。
(二)将不定时的采取抽查询问方式,进行自学考核。
(三)将组织知识试卷考核,分科室计分,进行整体考核排序。
附件: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