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卫生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单位:
为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更好的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和继承创新,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优秀中青年中医药科研人才,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中医药青年科技攻关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中医药对重大疾病和我省常见病、多发病临床治疗技术及方法的研究。
2、针灸临床治疗技术及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
3、中医药理论创新研究。
4、我省道地药材品质优化和栽培技术的研究。
5、中药制剂临床应用研究。
6、中药临床作用机理的研究。
7、已被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培育学科的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具有从事中医药科学研究条件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市(地)级中医医院和省内中医药教学、科研单位。
2、能够为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
3、由两家以上单位合作联合申请科研项目的,需附合作协议。
(二)申请人条件
1、申报项目的第一申请人必须是从事中医药科研、医疗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有聘任资质)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为55周岁以下。(1958年1月后出生)
2、目前已承担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第一申请人申报。
3、项目申请人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申报的项目应在所从事的专业范围。
4、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名中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并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研究的论文、论著。申报中药研究的项目所研究的药品必需有院内制剂的批号或正在办理批号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1、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要认真组织评审,并对项目填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按评审结果排序(可做为我局评审时的参考);严格按照项目分配数额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2、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低水平的重复性研究项目不予通过,初审通过的项目省中医药管理局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通过初审的项目要进行答辩,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8分钟(采取PPT形式),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中医药中青年科技攻关项目拟立项70项,每项拟资助0.8-1.2万元,该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各研究单位必须匹配研究经费,经费匹配金额应为所拨经费的两倍以上,能够满足项目研究需要。
四、申报时间
请于22日下班前把项目申报汇总表返回kyk609@163.com
请各申报者将申报书于2013年11月25日前报送科技学术部,逾期不予受理(先交电子版,纸件再议)。
附件: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青年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