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相关管理规定:
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2014版申请书、历年项目资助查询、MiniIRIS软件(单位使用)等相关申报材料请登录网站: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index.html
二、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请书撰写方式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报受理
第一阶段 申请书撰写(1月-2月24日)
申请人必须使用2014年1月15日后下载的新版申请书,撰写申请书要注重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梯队安排、经费预算等细节。2013年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认真参照反馈意见,对申请书进行调整。2月24日下班前请提交申请书电子版(项目组成员及题目不能再做调整),以便院内查重及统一给予“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
第二阶段 查重审查(2月25日-3月3日)
各申请人于3月3日15时前将最终版申请书电子版上报到科技学术部,学校科研处进行查重审查,学校将在于3月8日对查重审查结果进行反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线提交时间为3月3日15时前。
第三阶段 材料受理(3月9日)
请申报者于3月9日将正式纸质申请书一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面为独立页面向外装订),申请书最后一页必须由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字,电子版应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一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请在线打印学校审核后的pdf文件。
三、特别注意:
(一)自然科学类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伦理论证,出示伦理证明,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扫描后插入电子文档。
(二)申报青年基金项目未超龄【2014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男)或40周岁(女)】,并且未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为2015年1月—2018年12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015年1月—2017年12月。申报青年基金人员请于2月10日前填写“2014年度申报青年基金人员信息表”发送到kyk609@163.com并打电话(86298115)确认,过期不候。
(三)中级职称申报:交2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已注明单位、专业;在职研究生申报:交导师推荐信,在导师的推荐信中,需要说明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课题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中级职称同时又是在职研究生申请人不仅须两位同行专家推荐,还需导师推荐;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在职研究生申报项目仍需导师推荐。
(五)在读博士在学历处应填写硕士,在读硕士在学历处应填写学士。
(六)项目申请书中应详细书写经费使用说明。
(七)以博士后身份申报的人员,请填写博士后人员单位承诺书,见附件。请各单位提前统计博士后人员申报情况,于3月3日前到学校统一加盖公章,后返给申报人。
(八)各种作证材料在纸质材料中以附件形式装订,同时以电子版形式插入word文件。
(九)由于全校人员查重在8日前进行,参加外单位合作的人员,请于3月8日前到科研处办理手续,过后将不予办理,办理时请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加外单位合作项目介绍信一式三份。
附件:
1、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导师推荐信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同行专家推荐信
4、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
5、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后人员单位承诺书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加外单位合作项目介绍信
7、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加外单位合作项目清单
9、2014年度申报青年基金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