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出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的通知》(黑博办函[2013]4号),现将2013年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1、2012年12月31日前出站的我校在职职工;
2、未兑现博士后生活津贴待遇;
3、在国外做博士后的,须满两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4、博士生导师不能申请博士后生活津贴。
二、博士后生活津贴发放标准
1、博士后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300元/月。
2、已兑现博士后生活津贴待遇人员,如评为博士生导师、调出或退休,将不再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
三、申报方式
1、2012年12月31日前出站的博士后,除附件1,附件2,附件6表内人员外,另有新增人员,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审批表》(见附件3),附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国外做博士后人员附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请科室填写附件4:博士后生活津贴新增汇总表。(注:报送纸件一式三份;6月11日11点前截止)
2、附件1,附件2,附件6表内人员不用需要再报审批表。
3、附件1,附件2,附件6表内人员如有被评为博士生导师、调出或退休的,请填写附件5:《博士后生活津贴减少汇总表》
联 系人: 郝妍 刘志佳
电 话:8629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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