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科):
2014年7月14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2014〕06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新项目
申报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4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儿科和精神卫生科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3.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天安排学时数最多6小时。
4.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要求不超过6期(次)。
5.请注意按照申请表中的内容要求详细填写,不要有空项。“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办单位”处填写所在学院名称,例如:“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X医院”。
(二)申报备案项目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在2015年拟继续举办,在申报时只需网上填写并打印“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
二、申报方式
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 cmegsb.cma.org.cn。
三、申报时间
申报项目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9月1日(申报备案项目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2015年1月15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打印纸质材料
申报项目除网上申报材料同时还要求报送纸质申报表打印稿一份(A4纸)。申报新项目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为方便项目核审,请各有关单位报送材料时,务必按照项目的申请代码对所报材料进行升序排序后报送。
(二)单位统一报送
1.项目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继续教育学院,由学校统一报送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日。
联系人:陈玉英 宋学慧
联系电话:86298711
电子邮箱:chenyuying651119@126.com
(三)其他
1.申报或备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收取项目评审费。
2.如果有科室单独向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申报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转交一份申报表复印件,以便学校存档备案,统一管理。
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