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5年省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过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申报,我院受理时间从2014年9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13日24时止。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者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申请重点项目应按照《2014—2015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瞄准国内外科学前沿并对我省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带动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能源装备等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科学基金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科研工作的业绩(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或获得过专利)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
(四)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者男性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38周岁。申请者应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或获得过专利),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
(五)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
申请者应具备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科研院所、企业的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
二、申报方式
省科学基金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hljkjt.gov.cn/。点击首页的“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科学基金”进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请者当年只能申请一项省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承担过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一次;承担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次,面上项目结题后必须间隔1年时间申报。
2.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申请经费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3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不超过7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不超过6万元,管理学科不超过5万元。
联系电话:86298115 联系人:吕俊丽 赵子光
科技学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