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直职工住房补贴于2002年开始起步,由于资金量大,财政补贴有限,省直各单位陆续开展这项工作。我院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报工作于2009年开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省房改办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核准,群众监督的方式进行。我院住房补贴的申报范围为2001年前参加工作的在编职工。申报顺序为:离退休职工、在岗职工中的无房户、及未达到住房标准职工。目前我院离退休职工的审批工作已基本结束。
省财政给我院的财政比例很低,2009年是2%;2010年是1.93%。住房补贴绝大部分都得医院自行承担。医院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在发展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拿出专项资金为广大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使广大职工都能分享到医院这几年快速发展的成果,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特别是为医院奋斗和奉献了一辈子的老职工的感激和关切。离退休职工对医院的决定十分感动,纷纷打电话表示感谢,为医院今天取得的成果而骄傲。
院计划在2011年2月份发放第一批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今后将按年度分批发放,计划十年内将职工住房补贴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