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假时间
1、寒假休假两周,临床科室于1月24日至4月30日前轮休完毕;管理科室于1月24日至2月6日集中休假。
1月19日、2月1日正常上班,1月19日按周五安排门诊与医疗工作,2月1日按周六安排门诊与医疗工作。
2、1月29日(初五)门诊正常开诊、手术正常进行,相关管理科室及后勤各班组同时安排值班人员。
3、寒假期间,急诊24小时应诊。
二、各临床科室需将拟休寒假员工名单及轮休时间于寒假前通过考勤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管理。
三、几项具体要求
1.各科室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既要保证员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轮休,又要做好临床医疗服务工作,保障医疗工作平稳有序的完成。
2.寒假假期不累计计算,寒假与其他法定假期不连休。
3.在轮休期间要加强优质服务和四防安全工作,科室值班人员、行政总值班、医疗总值班要坚守岗位,遇突发及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门诊要保证患者就医,病房要照常收治病人,保卫部门要定期巡视,保证假期院内安全。
4.各科主任、护士长、后勤班组长在轮休期间,要有一名领导在岗负责科内工作,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实行听班制。
5.管理科室集中休假期间,春节假期(1月24日至1月30日)外,每个工作日需安排1名值班人员。
祝全院员工假期愉快!